关于做好城镇燃气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地委、行署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地区城镇燃气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燃气企业要全面了解职工外出情况,及时掌握动向,特别做好公司人员流动情况登记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返岗。督促燃气企业所有在岗人员,特别是送气工一定要做好...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