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16:53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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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202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2名委员,2023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通过《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2度报告》通报《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2年运行情况》

2.通过《住房公积金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通过《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4.通过《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诉讼客户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3人,其中,在编3人,非在编10人。

(三)完成改则、札达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设立,化解民忧民愁

积极协调农行阿里分行以及各县农行、住建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设立工作,阿里地区改则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以及札达县服务管理部分别于2023年5月8日、10月10月开放试运行,并通过“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面进行公告,改则县、札达县周边县、乡干部职工均可选择县服务管理部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改则、札达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业务受理工作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25日移交至县住建及县农行。截至2023年12月底,改则县服务管理部已受理并发放贷款44余笔、办理归集业务3600余笔;札达县服务管理部已受理并发放贷款2笔、办理归集业务200余笔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的设立,极大程度便利阿里地区偏远县、乡干部职工临柜办理业务,平均缩短临柜办理业务花费时间6小时以上。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76,净增单位361家;新开户职工0.95万人,净增职工0.83万人;实缴单位 605家,实缴职工2.73万人,缴存额9.2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7.95%、同比增长43.68%、同比增长20.5%。2023年末,缴存总额 60.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15%;缴存余额 26.23亿元,同比增长 13.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3年,0.7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12亿元,同比增长82.1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66.31%,比上年增加22.4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 33.92亿元,比上年末增22.0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区内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2万元、区外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放贷资金3.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6.25%、61.82%。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3亿元。

2023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9万笔,32.01亿元,贷款余额18.0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81%、12.51%、3.6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93%,比上年末减少6.5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行5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3笔,贷款金额255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7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29.8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06亿元。其中,活期1.2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65亿元,1年以上定期3.1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8.93%,比上年末减少6.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5200.51万元,同比增长33.67%。其中,存款利息1520.2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72.63万元,其他7.6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913.31万元,同比增长21.5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704.6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08.62万元,其他0.0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287.2万元,同比增长91.5%。其中,增值收益率0.52%,比上年增长0.19个百分点。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65.2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2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65.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873.6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2.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409.82万元,同比增长6.47 %。其中,人员经费169.82万元,公用经费40万元,专项经费2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4.23万元,逾期率0.5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873.67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81.86 %,国有企业占15.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其他占0.68%;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28 %,国有企业占15.6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9%,其他占0.4%;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6.0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73%,租赁住房占0.1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0.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2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86.23%,比上年末减少6.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64.1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8%,90-144(含)平方米占 58%,144平方米以上占37.2%。购买新房占62.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8%(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16.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4%,30岁-40岁(含)占55.2%,40岁-50岁(含)占11.2%,50岁以上占1.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8%;购买三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6%,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92.85%,比上年增长29.6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好住建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藏建金监管〔2022〕218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有关要求。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已建立跨省通办服务台账。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各银行网点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汇总缴存客户的实际需求并提出便民服务实招、硬招,量化汇总缴存单位和职工节省的时间和相关费用。

开展跨省全抵押贷款业务办理,对四川省部分楼盘开展全抵押贷款业务办理工作,有效解决担保人难寻问题,提升贷款资金安全。

开设改则县、札达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缩减偏远县、乡缴存单位、职工业务跑办路途,优化跑办时间,增强住房公积金便捷性,大幅缩短偏远地区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时间。

鼓励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合自主办理公积金业务,切实提高一站审批、一网通办率,推动不见面申报、不跑腿办理,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业务办理环境,进一步优化压缩了业务办理流程。

(三)当年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违规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发现违规骗提9人,骗提资金121.32万元,追回8人资金108.32万元,剩余1人线索已移交地区纪委监委,以上9人均已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并通过“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营业网点:阿里地区政务服务大厅、中国农业银行阿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阿里分行、西藏银行阿里分行、中国银行阿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阿里分行、农行改则县支行、农行札达县支行;

办公室电话:0897-2901063

办公室传真:0897-2901063

政务大厅业务网点电话:0897-2901063

营业时间:

冬季上午:10:30-13:30

冬季下午:16:00-18:30

夏季上午:10:30-13:30

夏季下午:16:00-18:30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电话:0891-6828411

地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897-2821399


             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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