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18:41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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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2名委员,2024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通过《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3度报告》通报《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3年运行情况》

2.通过《住房公积金2023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通过《关于调整充实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的请示》;

4.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阿里地区支行开户事宜;

5.通过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实施细则《关于确定首次住房公积金资金池存放比例的请示》和《关于确定阿里地区增值收益户存款银行的请示》;

6.通过新修订的《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7.通过关于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赴重庆市、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3人,其中,在编3人,非在编10人。

(三)完成措勤、普兰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设立,化解民忧民愁

积极协调农行阿里分行以及各县农行、住建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设立工作,阿里地区普兰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以及措勤县服务管理部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月4月开放运行,并通过“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面进行公告,措勤、普兰县周边县、乡干部职工均可选择县服务管理部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截至2024年12月底,措勤县服务管理部已受理并发放贷款14余笔、发放贷款资金923万元、办理提取业务75余笔、提取金额1237万元;普兰县服务管理部已受理并发放贷款13笔、发放贷款资金749万元、办理提取务62余笔,提取金额1216万元、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部的设立,极大程度便利阿里地区偏远县、乡干部职工临柜办理业务,平均缩短临柜办理业务花费时间6小时以上。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47,净增单位43家;新开户职工0.36万人,净增职工0.31万人;实缴单位648家,实缴职工3.09万人,缴存额9.56亿元,同比增长7.11%、同比增长13.19%、同比增长3.58%。2024年末,缴存总额 6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8%;缴存余额 29.67亿元,同比增长 13.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4年,1.4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12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64.02%,比上年下降2.29个百分点。截止2024年末,累计提取总额 40.0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0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区内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52万元、区外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4,放贷资金2.32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5.2%、34.83%。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1亿元。

2024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2万笔,贷款总额34.33亿元,贷款余额17.4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35%、7.25%、比上年末下降3.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8.95%,比上年末减少9.9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5家。

2.异地贷款:截止2024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6笔,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7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9.8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38亿元。其中,活期1.7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亿元,1年以上定期5.6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8.95%,比上年末减少9.9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5741.65万元,同比增长10.41%。其中,存款利息2277.5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63.34万元,其他0.7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4257.2万元,同比增长8.7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225.3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1.84万元,其他0.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484.45万元,同比增长15.32%。其中,增值收益率0.53%,比上年增长0.01个百分点。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93.78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90.6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1.0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78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64.3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2.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361.01万元,同比下降10.43%。其中,人员经费264.01万元,公用经费42万元,专项经费5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4.91万元,逾期率0.4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64.3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0.89 %,国有企业占2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69%,其他占0.82%;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4%,国有企业占13.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7%,其他占0.44%;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76%,租赁住房占0.1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9.0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9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84.94%,比上年末减少1.2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62.3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79%,90-144(含)平方米占 53.7%,144平方米以上占39.51%。购买新房占5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6.2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20.3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4.2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7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31%,30岁-40岁(含)占57.41%,40岁-50岁(含)占15.12%,50岁以上占2.1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4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59%;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88.28%,比上年减少4.5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利率调整。根据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有关要求,自2024518日起,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首套房利率变更为:5年及5年以下1.36%,五年以上1.68%;二套房利率变更为:5年及5年以下1.686%,五年以上2.038%

二是新增政策。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促进住房消防的措施》有关要求。1.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区内购房首付款;2.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3.提高住房以旧换新贷款额度;4.优化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开设服务网点。在阿里地区改则、札达县、普兰、措勤、4县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其中改则、札达县2023年设立,普兰、措勤县2024年设立),有效解决偏远县、乡干部职工业务办理“路途远,请假难”难题,20244县网点保障贷款95笔,发放贷款资金6058万元,保障提取360人次,发放提取资金6216.22万元。

二是完成“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试点工作任务。2024年以来,阿里地区成功发放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跨省组合贷款,贷款金额为166万元,高效高质完成区住建厅试点任务,2024年我地区共计办理组合贷款2笔,有效满足缴存职工更高购房需求。

(三)当年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违规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发现违规骗提4人,骗提资金56.05万元,未骗提成功,其中1人线索已移交县监管部门,以上4人均已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并通过“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

(四)工作成效显著。

2024年,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驻阿里地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体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了“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表现突出集体。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营业网点:阿里地区政务服务大厅、中国农业银行阿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阿里分行、西藏银行阿里分行、中国银行阿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阿里分行、农行改则县支行、农行札达县支行、农行普兰县支行、农行措勤县支行。

办公室电话:0897-2901063

办公室传真:0897-2901063

政务大厅业务网点电话:0897-2901063

改则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电话:13989077898

措勤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电话:18908976640

普兰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电话:15923080193

札达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电话:15191905740

营业时间(时间随阿里地区公开工作时间变动):

冬季上午:10:30-13:30

冬季下午:16:00-18:30

夏季上午:10:00-13:00

夏季下午:16:00-18:30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电话:0891-6828411

地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897-2821399



            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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