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藏公开办函〔2019〕1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对2024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数据统计。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地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64号)文件精神,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阿里地区住建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人员负责更新报送信息,局属各科室积极配合,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层层抓、层层落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搭建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利用政务门户网站,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网络留言,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阿里地区相关文件精神、通知通告、法律法规等政务信息和准确报道住建领域的工作动态;不断完善网站依申请公开服务平台,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构建了多层面的网络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真正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服务;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完善网站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无专职人员负责,平时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于日常工作繁重,加之政府信息整理工作量较大,导致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