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阿里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地区实际,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阿里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红黑名单”制度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在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阿里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红黑名单”制度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