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同志在《关于全区违规占用周转房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周转房腾退工作的通知》(藏建公房管〔2022〕10号 )文件要求,按照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坚决杜绝“三房”违规占用、使用问题。我局于2024年12月10日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腾退工作的通知》,对七县、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地直3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了违规占用“公共租赁住房”清理腾退工作。通过各小区自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违规占用公共租赁住房情况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地直公租房小区34户租户连续超过6个月以上未居住且无法取得联系,现将房号公告如下:3-2-201、3-2-202、3-3-201、7-1-201、6-1-301、6-2-302、7-1-201、7-2-102、13-1-101、14-4-301、17-2-202、17-3-102、18-2-201、20-4-301、电2-15、电2-18、电2-24、25-1-202、25-1-301、21-4-301、24-2-301、21-4-302、40-1-202、45-3-202、46-2-301、46-2-302、46-3-101、46-3-102、46-4-301、47-3-202、47-3-301、51-1-201、马6-2-302
根据《阿里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阿行办发〔2012〕151号)文件精神“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请以上34户居住人员于2025年1月30日前到阿里地区小区物业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地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清理腾退,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住户本人承担。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
联系方式: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97-2821399
河南鼎元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 周 峰 19308977680
阿里地区丰华物业公司 赵才让 18898078558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