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我局正式批准并发放了昌都市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里分公司所开发的阿里滨河花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阿里地区首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志着阿里地区房地产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
自阿里地区房地产市场开始培育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了更好服务我地区房地产市场,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我局派专人前往拉萨学习服务经验,主动与拉萨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日喀则市等其他兄弟单位沟通学习,掌握房地产服务工作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二是主动向自治区住建厅申请房地产监管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三是做好“空气政府”,在企业不需要时“无事不扰”,在企业有困难时“无处不在”,主动与开发企业沟通衔接,了解企业困难并改进服务方式。四是主动与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对接“以房落户”“教育资源分配”等购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五是转变服务理念,突出办事效率,急企业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昌都市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里分公司自提交办理申请到我局发放证书仅仅间隔18小时,实现了“当日事当日毕”的良好开端。
目前阿里地区登记备案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有3家,从事房地产服务业务的企业有9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各族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阿里地区房地产市场将会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为建设繁荣、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新阿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