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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河长参谋职责、陪同狮泉河河长沈照山同志开展巡河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6日 21:43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里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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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处党委书记、狮泉河河长沈照山同志带领地区住建局、水利局、公安处及噶尔县河长办等部门负责人,到狮泉河城区段开展巡河工作。

沈照山一行先后到滨河南路(阿里陕西实验学校前)、格桑路(原昆宾馆前)河段进行巡察,认真察看了河道河堤安全隐患、乱搭乱建及周边生态环境情况,详细了解了河道河堤安全防护、河道河堤垃圾清理、冬季蓄水安排部署等工作。巡察中发现,一是阿里陕西实验学校前河段原居民取水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任何围挡措施且存在较多生活垃圾;二是阿里陕西实验学校前河段道路上有搭建简易抽水管道,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市容市貌。

沈照山要求,一是地区水利局、公安处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原取水点处安全隐患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必要时可进行封堵;二是噶尔县水利局及时核实阿里陕西实验学校前河段道路上搭建的抽水管道是否合规、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三是地区水利局要抓住“十四五”机遇,加快推进相关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早日落地生根;四是地区水利局、地区住建局、噶尔县水利局要加强冬季蓄水准备、河道施工恢复、日常河道巡察、水位监测、垃圾清理等工作。

沈照山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河道河堤和两岸护栏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整治力度,切实做好日常河道监管和巡河工作,杜绝出现乱占、乱釆、乱堆、乱建现象发生,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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