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地委第27次会议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24日晚对地委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相关科室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0年4月25日,由质监站负责,下发了《2020关于做好阿里地区2020年建筑工程开(复)工各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狮泉河镇拟定于2020年4月25日开复工,其它各县(普兰县、札达县除外)拟定于2020年4月28日开复工;二是严格执行开(复)工程序;三是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四是高度重视开(复)安全生产工作;五是突出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六是加强作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七是持续开展环保扬尘防控整治工作;八是严格防控,落实疫情防治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