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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地委第27次会议关于建筑工程开(复)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12:18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里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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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地委第27次会议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24日晚对地委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相关科室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0年4月25日,由质监站负责,下发了《2020关于做好阿里地区2020年建筑工程开(复)工各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狮泉河镇拟定于2020年4月25日开复工,其它各县(普兰县、札达县除外)拟定于2020年4月28日开复工;二是严格执行开(工程序三是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四是高度重视开(复)安全生产工作五是突出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六是加强作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七是持续开展环保扬尘防控整治工作八是严格防控,落实疫情防治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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