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批 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腾退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正义,现就第二批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腾退工作公告如下:一、清理依据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之内腾退公租房:(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或拖欠租金的。(八)租赁合同期满,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逾期拒不腾退公租房的,其所有权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核查,象泉小区13户租户存在以上行为,已构成违规事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