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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修订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2日 20:13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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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住建局,地(中、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防范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双拖欠”风险,根据地区行署2026年第4次专员办公会议精神,我局以住建部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结合阿里地区工作实际,对文本予以补充细化。经地区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已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修订文本)》在地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修订文本)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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