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住建局,地(中、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防范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双拖欠”风险,根据地区行署2026年第4次专员办公会议精神,我局以住建部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结合阿里地区工作实际,对文本予以补充细化。经地区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已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修订文本)》在地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修订文本)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
各县住建局,地(中、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防范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双拖欠”风险,根据地区行署2026年第4次专员办公会议精神,我局以住建部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结合阿里地区工作实际,对文本予以补充细化。经地区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已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修订文本)》在地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修订文本)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