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矛盾防范化解,紧紧围绕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地委和行署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把学法用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实绩考核,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党组学习5次,党支部集体学习18次,全局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关于住建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重点项目法治保障力度。要求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阿里地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阿里地区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执行,健全法律在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合同中参与机制,建立法治机构人员为主、律师参与的法治队伍,确保在重大决策、疑难问题、涉诉涉访复议等问题上充分征求、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方面,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中的作用,保障局属各科室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4年,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18次,局长办公会13次,研究重大事项76个。制定印发《阿里地区建筑设计导则》《阿里地区2024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阿里地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4-2030年)》《阿里地区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阿里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阿里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城镇供水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阿里地区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已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了阿里地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罚款数额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指导、优化住建行业发展环境,彰显我局在普法方面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上的决心和成效。
(三)深化行政改革,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24年,依规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办理农牧民施工队资质延续31个,地区本级办理施工许可证9个,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及新办14个,办理资质变更、延续、注销35份,对于轻微首次违法行为免予或减轻处罚23次,高效开展政务服务,办结住房公积金业务3.4万笔。结合《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6月1日,将办理施工许可权限下放至各县住建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了权责清单,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全面承接现行行业制度,推动行业制度“立改废”工作。优化建筑市场准入机制,清理市场不当准入限制,建立健全承诺制、容缺受理、减免审批事项等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落实“四个最优”“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进“一网通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改革。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执法检查。我局拥有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3名,参加行业专项培训会11场次,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2场次,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拓展培训途径。召开行业专项整治会、推进会、调度会5次,制定印发《房屋市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的通知》《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等文件,开展监督执法检查60余次,行政处罚691.3万元,其中,地区本级处罚252万元,冻结企业信息34家,立案查处工程质量匿名举报案件1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了违规检测公司和监理单位,行政处罚11万元。全年,199个房屋市政项目接入“智慧化工地”平台进行在线监管,6个项目实现线上竣工验收,8家检测机构接入“智慧化工地”平台,利用平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1137份,利用平台开展巡查检查188次,下发整改单115份,实现分项验收257次。开展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抽查面积8.81万平方米,查处违反工程强制条文行为企业2家,经济处罚4.54万元,并在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上曝光。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全面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督,立案查处招投标领域虚假投标、串通投标、信用业绩造假等案件9起,行政处罚151.46万元,召开阿里地区建筑市场主体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有效形成震慑。及时清退了不符合条件专家2名,取消16名违纪违法评标专家资格,并在阿里地区住建局门户网、天上阿里等媒体上公告。紧密跟踪智能化招标系统推进工作,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地委党校、噶尔县交警队、日土县小学等项目跟踪监督,要求整改问题174条,处罚金10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规范处理住建领域信访事项。2024年,源头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督促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保障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全地区443个项目中,完成实名制账户项目424个,线上代发民工工资7.31亿元,民工工资专户覆盖率95.71%,实名制考勤覆盖率93.87%,实名制代发覆盖率84.42%。受理并处置建筑领域欠薪案件79起,金额1080万元,其中涉及边境搬迁安置点信访案件25件,涉及金额466.63万元,对涉嫌拖欠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罚款16万元。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集中整治。2024年,共排查出违规占用10套,已全部整改完成。公租房小区因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且无法取得联系的23套住房,按照法定程序在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完成清理腾退23套。专项整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取等问题,累计发现4起提供虚假资料骗提行为,已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进行教育、驳回、列入黑名单处理,避免56.05万元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逾期追缴20人,其中3起骗提行为已通报印发至职工所在单位,已通过“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另外1起已交由该职工所在县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统筹抓好各项综合执法检查。地级领导赴基层开展检查指导工作7次、县级领导赴基层开展指导检查工作14次。各县开展执法检查1943次,出动执法车辆185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978人次,不文明行为曝光15次,清理建筑垃圾106处,整治农贸场所、餐饮店门前脏乱146起,整治广告牌、横幅100余条、小广告337处,整治不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323次,整治私搭乱建60处,拆除违建21家,通过媒体整治不文明市政设施上晾晒拖把、衣物等120余起。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城镇燃气联合检查7次,发现问题44个,处罚燃气经营企业2家,处罚金4.05万元,地区及各县共开展500余次检查,共发现隐患119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拓展监督渠道,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纪检部门检查,建立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廉政监督网,并将推进较慢的重难点工作和廉政风险较大的工地一线纳入重点监督范围,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和供暖等滞后重点工作纳入监督,促使各级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推进重点工作。同时,加强财务保障和监管力度,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准确率和执行率,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拓展普法途径,努力营造公众参与氛围。我局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综合打造普法宣传“一张网”。以“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等形式,注重在工作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把工作现场当成普法的第一课堂,充分利用企业宣传栏、物业管理、建筑业发展、住房保障等住建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结合综合执法检查、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加大建筑工地普法宣传力度,向建筑行业人员发放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普法宣传材料1500余份,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法律维权意识。通过阿里广播电视台、“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阿里融媒抖音、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等平台推送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普法宣传相关信息20余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住建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面广而复杂,都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基础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法治专业人才少、装备设备不齐全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企业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了解不足,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三是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优质服务的人才还比较缺乏,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主要表现为在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物业纠纷等信访问题时,虽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但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四是与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需加大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局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党组会、局全体会议落实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的要求,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二)加快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法律人才,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局执法人员的年底绩效考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培训、选拔优秀人才等方式,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要求局行政执法人员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力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丰富回应群众诉求的方式,确保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横幅宣传等方式,“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住建领域群众关心和和社会关注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